1、目的
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,强化各级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,落实安全责任,严格考核和奖惩,维护正常的安全生产作业秩序,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,最大限度的防止事故发生,特制定本制度。
2、范围
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。
3、职责
3.1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为每个部门设定当年的安全指标;
3.2 安全环保部负责各部门上报事故的统计;
3.3 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根据公司发展适时提出安全激励措施;
3.4 各部门根据以下奖励细节,向公司提出奖励要求;重大奖励事项,由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书面报告;
3.5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,可以向本部门提出对有关人员的奖励建议,经领导批准后按规定执行;
3.6发生事故的部门,由公司根据本制度进行处罚,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处罚结果。
4、具体奖励与处罚办法
4.1 奖励
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,公司根据具体情况,给予100~500元的奖励
(1)本职工作认真负责,贯彻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,严格遵守和执行规章制度、操作规程,完成安全生产考核指标,成绩显著者;
(2)积级参与安全生产管理,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,经有关部门评审,确有较大价值并收到实效者;
(3)查出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,避免重大伤亡、火灾、爆炸、装置停产、主要设备损坏等事故,成绩显著者;
(4)及时制止或纠正了严重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,避免重大事故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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